IEC61000-3-2 論高頻電流規範
這是一個解說AC變壓器、切換式電源中諧波電流規範的頁面。說明了IEC610003-2-2018等內容。
IEC61000-3-2是什麼
IEC61000-3-2 EMC第3-2部分,諧波電流發生限制值(單一相位輸入電流不超過16A的設備),是通過規定第2次至第40次的諧波電流成分最大值,以抑制電源電壓的失真為目的而制定的國際標準,適用於額定電流不超過16A的設備。(對於超過16A的設備,依照IEC 61000-3-12進行規範)
目前最新版本的標準為第5版的IEC 61000-3-2:2018,對應的歐盟標準則稱為EN 61000-3-2。
IEC61000-3-2 2018的概要整合
第5版IEC 61000-3-2:2018取代2014年發佈的第4版,是針對諧波電流的限制規範。本次版本做了一些技術性的修訂。第5版相較於前一版的主要技術變更內容如下:
a) 為了考慮新的照明設備類型,更新了額定功率≦25W的照明設備的排放限制值。
b) 為所有照明設備新增未適用排放限制的5W門檻值。
c) 修改適用於非白熾燈的調光器之要求。
d) 新增數位負載側傳輸控制裝置的測試條件。
e) 廢除在照明設備測試中使用標準燈與標準安定器的規定。
f) 簡化並明確化照明設備中使用的詞彙。
g) 將舞台照明及攝影棚專業用照明設備歸類為A類。
h) 明確化緊急照明設備的分類。
i) 明確包含有一個有效輸入功率≦2W控制模組的照明設備。
j) 更新電視接收機的測試條件。
k) 考慮其他種類烹飪設備後,更新IH爐的測試條件。
l) 為了與IEC 61000-3-12保持一致,將IEC 61000-3-2的適用範圍從“輸入電流≦16A的設備”修改為“額定輸入電流≦16A的設備”。
交流變壓器與切換式電源的諧波電流規制
電源方面的諧波電流對策是透過PFC迴路(功率因數修正迴路)來進行。一般的交流變壓器在輸出超過75W的情況下,需要實施此對策,但對於高諧波電流規制中所規定的LED專用交流變壓器,當產品功率超過5W時就必須實施此對策。
無PFC迴路的一般交流變壓器功率因數約為0.5~0.6,而該規制中規定的功率因數為0.9。
日本國內的諧波電流規制
日本國內有被稱為JIS C61000-3-2:2019的標準。然而與中華圈或歐洲不同,尚未被納入法律強制規範,但此為經濟產業省所要求遵循的標準。此外,由JLMA與日本照明工業會將5W以上的照明設備全部納入規制對象。(詳細資訊請參閱日本照明工業會官方網站)
UNIFIVE已完成符合日本照明工業會所推薦之規制的交流變壓器與切換式電源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