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方式轉換器

羅伊爾博士所發明的DC-DC轉換器之一。與其電路圖相似且容易混淆的是用於冷陰極管的變壓器電路,但那是集電極諧振電路,因此原理不同。由於使用大型變壓器,讓磁芯飽和,進行相位反轉的動作,因此有著非常大的磁滯損失,無法將振盪頻率提高,這是一個缺點。同時,由於反轉時流動的脈衝狀大電流產生熱損,也導致損耗很高,成為轉換效率不佳的缺點。另一方面,與目前最新的DC-DC電路相比,這種電路具有構成簡單即可實現DC-DC轉換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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