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變壓器符合RoHS2規範

本頁說明了AC變壓器與切換式電源中的RoHS指令。目前已發行RoHS2。如對禁止物質、最大容許濃度、對象品項、對象分類等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公司。

RoHS指令(2002/95/EC)於2011年7月1日以改正RoHS指令的形式,即2011/65/EU,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2002/95/EC被稱為RoHS1,2011/65/EU則被稱為RoHS2。RoHS2已於2013年1月3日前由歐盟各國立法取代RoHS1,目前RoHS2已正式生效。

也就是說,RoHS1已成為「舊版RoHS指令」,因此,即使遵守RoHS1的內容,也不代表已符合RoHS2的標準,需要特別注意。目前的RoHS指令為「2011/65/EU(RoHS2)」,因此如欲符合RoHS指令,則必須遵守新增的管制內容。概要如下。

禁用物質與最大容許濃度

RoHS指令中規定了一些限制使用的物質,即所謂的禁用物質。這些禁用物質在最初實施的RoHS指令2002/95/EC及修訂版指令2011/65/EU中已有6種物質(群)被指定,隨後於2015年6月4日公布的官方公報(EU)2015/863中,再新增了4種物質。新增的4種物質皆屬鄰苯二甲酸酯類。新增後的總禁用物質共為10種(群)。(EU)2015/863取代了2011/65/EU的附件II,並規定了這10種(群)物質的含有濃度(最大容許濃度)上限。

RoHS1禁用物質

RoHS2新增至RoHS1的禁用物質

適用產品(項目)・適用分類

適用產品大致與RoHS1相同,為使用在交流(AC)1,000V及直流(DC)1,500V以下電壓範圍內的電氣電子設備,但新增了「為了正常運作而依賴電流或電磁場,或用於產生、傳導或測量電磁場的設備」的條件。

此外,在RoHS1中適用分類為10類,但RoHS2新增了第11類「其他電氣電子設備」。此外,RoHS1中未涵蓋的第8類與第9類也訂定了實施日期,並包含於規定的11個分類中。

  1. 大型家用電器
  2. 小型家用電器
  3. 資訊技術(IT)與通訊設備
  4. 消費性電子產品
  5. 照明設備
  6. 電氣電子工具(不含大型固定式工業機械)
  7. 玩具、休閒與運動設備
  8. 醫療設備
  9. 監視與控制設備
  10. 自動販賣機
  11. 不屬於上述類別的其他電氣電子設備

管制開始時程

含新增4種物質在內的10種物質,其管制開始時間依分類而定。

本公司AC變壓器的應對措施

本公司自2015年底起即開始準備推動,並自2016年8月起,陸續以書面方式向與公司有往來的零件供應商說明RoHS2指令並要求其遵循,自2017年1月1日以後,我們所採購的零件皆為符合RoHS2(2015/863EU指令)的產品。今後新採用的供應商也必須能符合RoHS2條件才會被錄用。

公司亦已於2015年12月25日,將ISO文件「RoHS產品管理規範」進行改版,作為對供應廠進行工廠稽核的資料。

關於SGS報告,自2017年1月1日起,亦將新增上述4種物質納入與原有6種物質相同的管理中,確保全部10種物質皆符合RoHS2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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